关于开展“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台共同在全市组织开展“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模范文明市民”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体现。“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通过广泛发动,层层选树,层层举荐,在全市宣传树立一批“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模范三河人,在全社会掀起“人人推荐身边模范,人人学习模范事迹,人人践行模范精神”的热潮,努力把“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打造成为具有三河特征和时代意义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活动,为建设繁荣幸福新三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机构

“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由中共三河市委宣传部、三河市文明办、三河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成立“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三、活动安排

1.推荐标准

各镇(区)、街道、市直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均可参与推荐“模范文明市民”工作。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精神,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热心公益、仁和友善等方面的道德品质。2014年10月份以前获得过荣誉奖励的,不再参加此次“模范文明市民”推荐评选。

2.评选范围

三河市域内生活工作的广大居民。

3.推荐渠道

(1)组织推荐。全市各单位要从村街、社区、基层单位做起,层层开展身边榜样评选张榜活动;根据基层上榜人选情况,层层举荐,择优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单位要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2)群众推荐。市民群众可通过组织渠道,向所在村街、社区或单位推荐(自荐)“模范文明市民”候选人,也可直接向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自荐);市民群众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负责。全市活动组委会向候选人所在的镇(区)、街道或单位,对群众推荐(自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性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联系方式。邮寄地址:三河市鼎盛东大街5号,市文明办收;联系电话:3226702;电子邮箱地址:wmb6105@163.com。

(4)活动日期:即日起至11月26日止。

4.评选表彰

活动组委会将按照推荐要求,对接收到的候选人组织进行评选。最终将择优选取20名候选人,在市广播电视台、电台,廊坊日报·三河周刊等媒体进行事迹展播。并在三河文明网组织网上投票,最终将在20名候选人中选出10名三河“模范文明市民”进行命名表彰。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模范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市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做好全年活动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全市各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2.广泛发动,层层举荐。各镇(区)、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广泛发动,层层选树,层层举荐。要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好身边榜样评选上榜工作。全市广大市民也要积极开展推荐(自荐)候选人工作。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策划,要全方位、高频率持续开展“模范文明市民”平面、音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倡导良好道德风尚,营造文明社会新风。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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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