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宣传工作的通知

相关镇区、街道、单位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距离上级验收仅剩一个月时间,各项创城任务已经全面进入倒计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意见和《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提高我市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引导全市人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营造良好的创城氛围,掀起全市创城热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1责任单位:燕郊高新区、市供电公司,燕郊高新区负责区域内102国道、迎宾路、行宫大街等主要干道两侧灯杆道旗的悬挂;市供电公司负责东市区泃阳大街、鼎盛大街、迎宾路、建兴路、贤人街等主要干道两侧灯杆道旗的悬挂。道旗上印制创城宣传标语,每隔两根路灯杆安装一组创城标语,悬挂数量不低于灯杆总量的30%

2、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区公交站台没有印制张贴创建文明城市公益性广告牌的要补充完整,损坏的及时更换。在出租车、公交车车身按比例印制张贴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出租车电子屏幕和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滚动播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和宣传片,必须播放文明行车、文明让座的语音提示音。

3、责任单位:工商局,各门店临街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4、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施工工地围临时建筑围墙张贴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5、责任单位:鼎盛街道办、泃阳街道办、行宫街道办、迎宾街道办,各住宅小区大门口及每个单元楼门口必须张贴市民文明公约和创城宣传标语。(市民文明公约和宣传标语各一块同一幢楼不同单元尽可能避免重复模板。

6、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城区所有分类垃圾桶显著位置必须印制张贴创城宣传标语。

7、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饭店、酒店大厅必须张贴市民文明公约,所有餐桌上必须摆放宣传标语提示牌。

8、责任单位:全市各单位,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创城宣传标语

9、责任单位:泃阳镇、燕郊镇、高楼镇,在城中村显著位置张贴市民文明公约和创城宣传标语。

10、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计生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文广电局、兴达集团(富达购物中心、兴达售楼处),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和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及市民文明公约。

11、全市窗口单位必须在窗口显著位置设置文明公告。

二、工作要求

1、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狠抓落实。

2、通知所安排的工作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从8月11日起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没有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将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创城宣传标语、市民文明公约、文明公告、公益广告内容以及样式模板统一提供,自带U盘拷贝。

                 

 

 

               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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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