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争做文明市民 共创文明城市”浓厚氛围,按照《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宣传信息报送,及时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创城工作动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人员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写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信息员。

宣传信息员的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本单位创城工作信息、照片、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信息等。

二、信息报送内容

1.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市委领导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调研督办和检查指导活动;

3.各单位、各部门对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方面的活动、工作进度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创城工作中的新亮点、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4.其他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包括与创城有关的诗歌、散文、书法、绘画、摄影等)或新闻图片。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把关等领导责任;

2.对领导调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新闻信息,在做好文字稿件报送的同时要一并报送图片。图片原则上不超过3张,采用JPEG文件格式,一般不超过6MB,并写清图片说明;

3.信息报送应注明作者单位、时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信息报送联系方式为:电话0316-3221923,邮箱shccb2016@126.com  ;

4.各单位各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

四、信息考核表彰

信息报送工作实行考核通报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市文创办定期通报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报送任务或因错报、漏报重要新闻信息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给予通报表彰。

 

 

 

三河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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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