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车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和人居环境,规范我市道路、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提高道路通畅率,提高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提升城市形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具有弃用特征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车辆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车辆”是指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车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车辆。
2.车辆所有人要将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的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等车辆进行处置、移离、报废等,不得占用公共资源。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置的车辆、无法联系到车主或经通知未按期处置的车辆,依程序集中拖离至指定场地。
3.文明之行,始于足下,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清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三河市长期占用公共资源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车辆专项清理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2024-04-23